◇ ◇ ◇ ◇
Ray White 呈獻悉尼河畔大型綜合式住宅發展Sanctuary,由日本發展商Sekisui House精心打造。臨水而居,三面環水地段,與Rhodes半島隔橋相望,22分鐘直達市中心。坐落Paramatta River沿岸最後一塊可供開發的水岸社區,該地段的稀缺和不可複製性使其擁有了重要的硬實力。堪稱「性價比之王」,震撼入場價低至68萬澳元起*,所有單位送車位。作為「入門級」水景豪邸,Sanctuary是可以讓買家以「墨爾本價錢入市悉尼」的不二之選。
Sanctuary屋苑總佔地面積達到94,580m²,分6期推出合共2,161個單位。項目第一期已落成,目前已有住客居住,最新一期震撼上市!社區內配備大型商場、商業中心、學校、圖書館、步行街等配套,形成了集購物、餐廳及休閒於一體的多功能現代化生活圈。
悉尼Sanctuary展銷會
日期: 8月19及20日(星期六、日)
時間: 上午11時至下午7時
地點: 銅鑼灣柏寧酒店26F藝軒 (Canvas 5)
免費講座
主題: 【入市全攻略】悉尼高性價比河岸屋苑
日期: 8月19日 (六)
時間: 下午2時及4時半(一連兩場)
主題:【樓市大比拼】澳洲vs香港投資前景全面睇
日期: 8月20日 (日)
時間: 下午2時半
一線水景健身室、泳池、分散在社區各處的多個開放式休閒空間、戶外鍛煉區域、寵物樂園、Café,濱水休息區等多個功能性配套設施。結合底層2000+平方米零售廣場於一體,形成獨立生活商圈;縮小生活半徑,保證生活品質和幸福感。
Sanctuary位於與Rhodes半島隔橋相望的內西區河畔社區Wentworth Point,綠地環繞、生活便利,沿岸住宅享有開揚河景,被譽為悉尼「第二情人港」。Wentworths Point多年來備受投資者關注,發展前景一直有目共睹。作為悉尼最有發展潛力的內水灣物業,一直以來處於眾多媒體的焦點之中,也為大量的投資者們帶來了豐厚的回報。目前整個半島的重建計畫已經有所小成,未來不僅會為更多的居民和租客提供住所,也會為當地居民提供大型公園、購物商場、濱水步行道、遊艇俱樂部、連接Rhodes半島的步行橋等基礎設施配套。根據城市規劃,輕鐵新支線將延伸至此,屆時可望突破長期窄幅上落格局,令樓市彈升。
高性價之選 低水兩成半
根據澳洲房地產網站realestate.com.au資料顯示,Wentworth Point樓價中位數是71.9萬澳元(約373萬港元),而鄰近的Rhodes樓價中位數達到90萬澳元(約468萬港元)。該區的入市成本與僅一河之隔的Rhodes相比, 低了將近25%,樓價仍處相宜水平。隨著新南威爾士州政府未來幾年在Wentworth Point 與Rhodes 之間基建上的投資, Wentworth Point的未來升值空間不容小覷。Wentworth Point 周邊地區的入場門檻相當高, 與它隔水相望的Rhodes的平均樓價就比它高出了25%,價格上的差異也吸引了大批投資者及自住人士湧入。
在Wentworth Point的海濱區域,一個大型的碼頭正在進行修建,集存儲、維修、划艇和皮艇啟動等設施為一體,碼頭的修建將讓悉尼航道的使用和公眾享受變得更加便捷。即將建設的超級水上遊艇帆船俱樂部,能同時停靠300艘遊艇,是悉尼最大的遊艇俱樂部之一,集娛樂、餐飲、培訓、維修、比賽為一體。將來建成後,將為該區注入貴族血液,在悉尼,Marina 向來是富人區的標誌,是物業價格飆升過百萬的強大推動力,也是高檔住宅區的標誌。
Sanctuary項目位於悉尼CBD、Parramatta、 Chatswood三大商業區的交界處,距離悉尼市中心22分鐘左右、15分鐘至Parramatta、12分鐘至Burwood;步行可至Olympic Park;臨近世界頂級運動場館和大型公園綠地,綠化面積高達66%。項目距離巴士站僅100米,Parramatta、Rhodes、Burwood及Chatswood等熱門區域一線直達。30分鐘可至The University of Sydney及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兩所世界知名學府,教職員及留學生首選。
– 免費巴士往來Rhodes火車站
– 步行2分鐘至Marina遊艇碼頭
– 步行2分鐘至Wentworth Point Public school
– M4高速公路直通City
– 22分鐘到市中心
– 30分鐘至悉尼大學及悉尼科技大學
*須受有關條款限制。所有售價及資料為付印日資料。需按單位類型及銷售情況而定。此物業項目之出售者所提供之資料,均不構成任何承諾或合約。所介紹以及其他物業資料由我司認為可信之資料來源提供,買家不建議過份依賴上述資料,需親自查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信性。我們並無處理位於香港的任何物業的牌照。我們專責代理香港以外之海外物業,故不受香港物業之《地產代理條例》限制。